与数字医疗类似,数字疗法由于缺乏支付方,而始终难以获得发展。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支付方并不是一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必要条件,眼科和牙科等消费医疗领域都是用户自费,并没有因为缺乏支付方而阻碍了发展。数字疗法无法得到支付方青睐的原因与其缺乏自费基础的原因是类似的——缺乏立竿见影的疗效。
首先,如果从支付的角度来看,支付方对新型服务类的治疗是否纳入覆盖主要是看重能否提高疗效,提高健康水平,降低医疗费用,与立竿见影的医疗费用控制举措相比,数字疗法与健康管理类似,都过于间接,难以量化产出,支付方很难给出一个明确的报销价格。
一直以来,数字疗法都是以临床实证作为其独特的发展优势,以区别于其他健康管理服务,意图通过更具备临床疗效的服务来获得市场认可。但由于数字疗法无法像药品那样不受到患者外在的经济状况和心理状态的改变,而是随着患者生存、社交和心理等多重因素的变化和改变。因此,数字疗法始终难以获得类似药品那样的面向广泛用户的疗效,支付方对将其纳入也一直存疑。
因此,数字疗法只能通过类似美国企业健康福利的形式给出,但随着企业收紧健康福利开支,数字疗法也面临企业采购增速的减缓。而如果从医保的角度来看,由于难以量化,没法给出类似美国企业健康福利那么高的价格,但又没法按照健康管理服务那样根据不同的医疗操作来计算报销费用,比如定期测量血糖和血压等给予事先确定的报销费用,根据全年的病人疾病控制指标再确定奖惩举措。这就导致即使能纳入医保报销,医保的报销费用无法覆盖其高昂的成本,商业模型无法建立。
其次,如果从消费的角度来看,消费医疗追求的是当下的可获得性,不管是医美、眼科的飞秒和白内障,还是齿科的种植和正畸,最后呈现的都是一种直观的当下的可获得性。消费医疗都是经过短期的治疗,消费者可以直观的获得其追求的效果,这里创造的是区别于疾病治疗的另一种疗效。但这种直观的感受是无法在数字疗法中获得的。数字疗法可能在长期使用后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消费者都是短视的,没有人会愿意为长期的结果付费,这也是美国面向C端的数字疗法脱落率持续高企的原因。
事实上,数字疗法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软件本身,而是医生投入的精力、病人的依从性和医疗制度本身的完善性(比如接入电子病历的问题)这三点,只要一个环节没有跟上,整个产品的疗效就很难体现,也就无法说服用户继续使用,支付方也就很难持续去覆盖这样的产品,消费者也没有意愿去自费采购。
而且,从经济价值来看,数字疗法也缺乏说服力。所谓的经济价值不仅是指所消耗的资源能带来什么样的疗效以及由此带来的效率提升,而且还包括对医疗服务使用率和医患对其使用的便捷性和价值,以及可在不同医疗体系和支付体系下的可扩展性。
因此,虽然数字疗法的实际使用场景一直在院外,但所有以处方形式发展的数字疗法公司都一直通过强调自身在院内的临床价值来和其他健康管理公司进行区分。但是,作为一个院外的辅助治疗工具,数字疗法首先要说服用户必须要能提供明确的经济价值,而不仅是临床价值。
数字疗法面临的是类似健康管理的问题,本质上是一种消费创造,而不是一种治疗,支付方介入就整合进入治疗体系,支付方不介入就进入消费。但是,由于既缺乏消费场景下的直观疗效,又缺乏疾病治疗的有效性,数字疗法处于进退维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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